扁家逃避司法的特權前無古人 113.2.7

                                                  扁家逃避司法的特權前無古人

        因洗錢、偽證等罪入獄服刑的前總統阿扁寶貝兒子陳致中,已獲法院裁准假釋出監返家團聚,結束高雄第二監獄272天「苦守寒窯」日子,來得及回家過年吃團圓飯,重新呼吸自由空氣「要感謝的人」實在太多了,夜深人靜他在臉書發文指「回家如一場夢」,殊不知他家讓國人如做一場連環惡夢,讓國家及司法形象生一場大病。 

       扁家不同違法貪錢方式,罪判個象徵性,刑關個意思意思,阿扁夫婦活蹦亂跳時醫生說開庭會死人,持SOGO禮券衝百米血拼的人,監獄說坐牢服刑會死人,其他受刑人申請保外就醫,癌末嚴重性要件仍差一點點不能准,成「客死牢中」異鄉鬼,假釋要過關斬將,駁回無三不成禮,陳致中假釋案趕上農曆年前,應該是審查委員看到「陳XX」三字即心無懸念蓋擬可章了吧?依法一詞解釋很活,這就是我們英明的法務部及睿智的矯正署。

        筆者沒要對誰有成見,只要個客觀公平公正,依法行政不偏頗對民進黨政府有那麼難嗎?「看到你想到他」的特權默契,古今看多了,某在位最久最高法院院長,退休轉任律師成超級大牌,他法界桃李滿天下,所以只要他閱卷要接的案,百分之九九點九勝訴定了,律師事務所是金字招牌,任一審級瞥見他承接的案,「法官學生」該怎麼判皆胸有成竹,故收費雖高,沒人皺眉頭嫌貴,一庭見分曉不拖泥帶水,賣賓士付辯護費都值得,總比花冤枉錢消不了災強,名律師賺小案蠅頭小利也缺乏興趣。

        吳淑珍不能關究竟誰說的?扁家弊案滾很大,隨著媒體報導,人民火氣也愈來愈大,景氣那麼蕭條、人民那麼苦,這戶人家竟然視若無睹還敢這麼貪,接受偵查仍一副悠哉無所謂跩模樣,犯行可誅,犯後態度詭辯卑劣,罪無可逭可惡之徒莫此為甚,終生監禁都難以謝罪國人,不得假釋方足以平眾怒民怨,焉有誰不能關之謬理。

        吳淑珍曾批評女F4仰賴 D罩杯奶霸賺錢傷風敗俗,而她卻貪婪嘴臉大小錢通A,人家靠優越條件的勞力討生活,她高道德標準不以為然,私地裡貪贓枉法且貪得無厭,無異於妓女炫耀貞操、魔鬼講經傳道虛偽不已!猶記得扁嫂有次出訪美國,公開場合批判蔣夫人是專制夫人,而自我評價為偉大民主夫人,麻雀比鳳凰自取其辱罷了!姑不論兩位前第一夫人國際地位與世人褒貶,蔣宋美齡繼承富可敵國祖業鉅產,當了近三十年強人總統夫人,除應享禮遇,她資助國家的絕對比政府給她的供養多,反觀吳淑珍嫁給三級貧戶,本該嫁雞隨雞認命,豈料阿扁「乞丐變皇帝」,八年民主夫人沒有「母儀天下」,竟猶學武則天君臨天下,學慈禧垂簾聽政,企業主不樂捐加金融龍頭橫征暴斂,四方朝貢的金銀財寶及奇花異果,珠光寶氣穿透官邸厚牆藏不住,她所稱的政治獻金節餘款暨台獨建國基金,找了一堆人頭才 勉強「財不露白」,「洗錢達人」絕非浪得虛名!

        媒體曾披露阿珍將爆料送錢金主名單自保,這招類似日本忍術「反向殺人法」,即別人用氣功攻擊她反會被自己掌功所傷,不過一點也不高明,刑法賄賂罪並不罰未違背職務之行賄,然而受賄者無論違不違背職務皆有罪,如果阿珍以為監獄不能關她,即肆無忌憚把所有責任一肩扛,恐是一廂情願的天真,官夫人白手套收賄,官先生裝蒜就沒事,那所有貪污案那一件成立得了呢?至於被告並無不能收押規定,受刑人拒絕收監要件則阿珍只勉強符合「殘廢不能自理生活者」,以筆者老爸長期監所管理實務經驗,有許多下半體截肢,甚至外帶一身病癱著,檢察官照發監執行,監所也來者不拒養的白白胖胖,還當牢房老大哥,瞧扁嫂精神狀態及購物拼勁,坐牢綽綽有餘,不敢將其繩之以法的最大顧慮因素,應是她有人見人怕毒舌老公、她前第一夫人身份 、她那票不理性支持群眾、她手握「誰沒拿過我老公錢」的「貴族名單」,還有怕惡欺善綠執政的窩囊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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