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轉專用道違規直行搶道亂象最該優先取締 110.12.17

                              左轉專用道違規直行搶道亂象最該優先取締


        去年九一交通大執法,「紅色吸鈔機」頭一天就為公庫入帳不少,還有什麼比這種「免本生意」更好撈呢?開車沒接過告發單的,地球應該沒這種「清白動物」,台灣尤屬「瀕臨絕種」,無聊的話不妨站在十字路口觀望一天,保證險象環生鏡頭層出不窮,違規畫面不斷重播,檢舉達人有人損他魔人,功過見仁見智,但就怕彼此效法形成冤冤相報,畢竟手機蒐證太簡易了。

        收到紅單會開心感恩必然不是正常人,自我檢討的少,罵政府搶錢的多,甚至祖宗十八代都詛咒,選票出氣在執政黨亦普遍發洩現象,很多罰單是駕駛人自作孽沒錯,但也不少非戰之罪,例如高速公路一滑下一般道路就速限陡降為50公里,或者同一條四線大道沒什麼人車,明明限速70公里卻中間一段突然改限50公里,根本看不出該路況有何特別之處,說穿還不是交通監理機關故設陷阱坑人,筆者九成超速紅單都栽在這類型獵人濫造的「捕獸夾」,實在冤!有些紅綠燈秒數及紅黃閃燈設置路段也很不當,不是半天等無人就是快閃不及通過,此皆主管單位評估不用心或設計天才。

        島國地狹人稠,車多路少又小,交通混亂成常態,尖峰時段尤其瓶頸,交通癌似的亂象無解,開車技術能通過「寶島之亂」考驗,則各國將可暢行無阻。隨意停車是違規大宗,殊不知亂停擋道會害死人,暫停一下感覺好像無妨,憾事總在那一下下時發生,筆者表妹就是這樣莫名喪命,一台載雞車因門口被擋下車找人,傍晚下毛毛雨,表妹怕淋雨急於騎車回家,視線差就追撞身亡了,該違停者也被檢察官依間接因果關係連帶起訴,雞商負過失殺人罪責更冤,家門前最後一里路車禍案例多,焉得不慎!

        也有公然把快車道當停車場的,晚上停,白天照停不誤,兩線道硬生生縮減為一線道,警車一台台駛過,居然視若無睹,實在不曉得他們執法心態是什麼!難怪民眾越來越視公權力如無物,市區停車佔據馬路中央聊天、買飲料、吃飯及卸貨,五花八門理由都有,圖自己方便卻妨礙他人用路權,要不得的自私,就此警方應機動加強取締。

        筆者認為最糟糕的設計是先天不良後天失調的左轉專用道〈右轉較沒問題〉,它筆直正對直行內線道,反而應該內線直行的剛好不偏不倚對準馬路中間標線,綠燈時成豬八戒照鏡子,往左往右都尷尬不是人,往左與違規的左轉直行車擦撞,往右會跟外線直行車爭道〈他不切入會撞機車別無選擇〉,這時就變成你不對了,左偏右偏都撞,只因左轉道的車乞丐趕廟公,導致每個紅綠燈都必須夠狠搶先,斯文守規矩的吃癟,這點警察應列入重點取締方可杜絕「搶道之亂」,路口監視器也可輔助,徒法不能自行,別光取締酒駕及鄉間小路未戴安全帽,否則上述情形誰願當守法傻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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