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消息與假新聞的犯意不好認定 107.12.7

                   假消息與假新聞的犯意不好認定

        九合一執政黨大敗選,錯誤失敗的政策擺盪當然是主因,而「假消息」殺傷力是否原因之一,這個想必民進黨不僅選前嚷嚷,選後還是耿耿於懷,內政部部務會議已通過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及《災害防救法》草案,對假消息與假新聞予以法律定義,並擬加重罰則,災害防救部分,散布者最高甚至可處無期徒刑。

        意圖散布傳播明知為不實之事,使公眾產生畏懼或恐慌者,社維法將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若散布有關災害的不實資訊致人傷亡者,最重可判終身監禁。防杜假消息充斥及為害,執政者這回似乎玩真的,不是口頭說說而已,連自由刑最高度的的無期徒刑都派上用場,足見其認真態度,更看出其「受害」之怒,其實論假消息選舉賤招傷害,國民黨傷勢絕對不亞於民進黨,人民絕對不輸給醜陋政客,所以民進黨跟假消息稱得上俏冤家。

        人云亦云,三姑六婆東家長西家短,皆習性使然罷了,所以有傳聲筒和長舌婦名詞,人總愛無中生有與加油添醋,也有人語不驚人死不休,因而傳話變多「會生話」。早期農業社會,農村很團結,半夜聽到有人喊抓賊,很快全村抓賊聲此起彼落,大家循聲協助追賊,讓竊賊無所遁形,村民並沒有查證是否真的有賊才跟著喊,若最先喊抓賊的是「放羊的孩子騙狼來了」,請問他和跟喊的村民造成公眾恐慌,有罪嗎?一犬吠影百犬吠聲,第一隻狗只看見黑影晃動就狂吠,其他數十隻狗什麼都不知道,即莫名其妙跟著亂吠,如何探究該犬係製造有賊入侵假象,蓄意擾人清夢,其他犬跟吠是無心之過或存心幫助散播不實現象,使居民產生驚慌,這樣子狗兒們要罰否?

        如果有錢是個錯,我寧可一錯再錯,對某些打選戰不擇手段「噁心的大人」來說,如果散布假消息有助勝選,他也寧可一錯再錯,有種東西世上只有12個,每個人卻都可分配到一個,那就是「十二生肖」或「十二星座」,同樣,選戰就那麼一些假消息,台灣人卻通通可分配到一個「奧步當選禍害」,錢可以買到很多東西,但很多東西用錢買不到,如時間、壽命,相同道理,重罰或可嚇阻犯罪,斷絕假消息未必行得通,就像治亂世用重典非良方,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一旦有暴利可圖,殺頭生意依然有人做,故罰不勝罰,禁不勝禁,寒蟬效應徒然侵犯言論思想自由!

       善意的謊言也是假消息,政策髮夾彎,宣導轉述政令者也是散播假消息,情報員施反間計亦屬違法假訊息。對的事要擺在對的地點,才是對的,例如肅貪建議在貪官面前提出便是錯;錯的事情擺在對的時間點,有時也是對的,例如癌症患者治療期間暫時隱瞞其病情,防範假消息之亂與箝制言論間制衡點,宜謹慎拿捏,政府重罰侍候假消息,考量著想若為選舉利益不為遏止謠言,立法居心可議,謠言應止於智者,非止於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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