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再起訴三中案難脫欲加諸罪質疑

                          北檢再起訴三中案難脫欲加諸罪質疑

        如果不是上市公司,國民黨主席賤賣自家黨產究竟干檢察官屁事,除非黨員告發背信圖利,就像我要賤賣所有田產,未遭到威脅詐騙,家屬尊重沒意見,關管區警察什麼事,憑什麼主動登門關心?當然國民黨出售中視、中廣、中影等所謂「三中」的黨營事業,有發行股票,受證交法約束,又有告發人,台北地檢署舊案重炒,「熱心」偵辦於法有據,只是明明編制在最高檢位階高的前特偵組已查無不法簽結,為何政黨輪替某檢察長調來後,北檢馬上另起爐灶雷厲風行展開偵辦,且幾近具體求刑「建請法院從重量刑」,特偵逕行簽結,北檢卻從重求刑,有罪無罪兩檢認定落差太大,讓人百思不解「精神分裂」,是特偵枉法不起訴或北檢枉法起訴?請兩方務必「踹共」,至少辦場承辦檢察官辯論會。

        王金平介入柯建銘司法關說案,法務部長施壓高檢署檢察長,女檢察官因之「奉命不上訴」,關說既遂成功,觀此三中案,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似乎「奉命窮盡洪荒之力起訴」,乃至起訴措詞不倫不類。話說曾有某典獄長巡視舍房,發現受刑人躲廁所自慰,怒令管理員務必辦理違規,管理員稱其乃人性正常行為,找不到構成〈構陷〉違規理由,典獄長予以「行政指導」:那就辦他「手握陽具態度惡劣」吧,管理員只好照辦,真乃欲加諸罪何患無詞,案例與北檢檢察長硬要強辦馬英九莫須有罪名,殊屬異曲同工也!

        三中案起訴馬英九前總統,典型揣摩迎合當權者,為仕途甘作司法鷹犬,北檢根本為起訴而起訴,預設立場寫了七百多頁的馬案起訴書,起訴理由該重質不重量,若言不及義廢話連篇,則數大未必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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