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不知所云;被告瘋言瘋語

                  法官跟被告頭殼都有問題
        四年前,為了強力阻止服貨貿協議走「免查驗通關」,太陽花攻占立法院作為轉進行政院之「前進指揮所」,學運人士包括黃國昌、林飛帆、陳為廷等頭號要角,一審由「法官造法」以公民不服從怪論幫被告犯罪合理化,日前二審另以言論表達自由不得不無奈理由幫助脫罪,法院幾近宣告政治訴求的「暴民們」通通無罪定讞,陳為廷聆判後得了便宜又賣乖的敬告〈警告〉大陸國家主席「想對台灣動手最好罩子放亮點」,呼籲大家一起來不忘把我們全拖下水。

       查高院滿篇判決心證,似乎著重在批判「訴外人」的立法機關及馬王政爭,反而不像審理案主學生群眾,評價原告罪狀猶比被告多,幾乎原告變被告,因果混淆本末倒置,法官不迎合輿論與社會觀感卻迎合政治正確與太陽花行為,是司法認知迷失或屈服陳師孟與學運惡勢力淫威呢?無怪乎有被告會得意忘形「兩邊開罵」,只差尚沒樂極生悲!本案非大陸人民法院所判決,陳為廷也非佔領中南海,語無倫次等同承認台灣是「習皇帝」司法管轄之天子腳下,判決書像出師表不知所云,無罪被告則醉言瘋語,民眾脫序承審法官脫線,只能說二者頭殼都有問題!

        放眼世界,包括強權如美國川普或俄羅斯普丁,無敢如此直白放肆嗆習近平者,陳為廷初生之犢無知也好,白目衝動也罷,不敢當兵,連憲法服兵役天職義務都躲避的「海內閃兵」,吹牛要找對岸對幹,藉題發揮無的放矢,話語扯遠又離題,好像周星馳「你咬我呀」小丑台詞,明知背後罵皇帝很安全,習領導人才不跟小屁孩一般見識真抓你去打屁股,何況台灣沒了,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司法如何保護你?不過「膽識過人」孺子不可教也!網友發起一人捐一元買機票送阿廷去北京當面嗆習大大,筆者建議捐雙倍二塊錢買來回機票,一方面回數票享優待,一方面送佛送上天我們好人不妨做到底,前提當然是要「薛平貴有命回中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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