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法治歪樓案例三則 115.10.1
民主法治歪樓案例三則
案例一:強姦犯跑去被害女子家安慰要負責任,誰會接受?
民國77年中國小姐選美賽摘后的張淑娟小姐,低調到維基百科找不到其特寫「專欄」事蹟,如果不是媒體辣媽周玉蔻瞎爆炒紅她,很多人還真不曉有這號人物,依年份換算,張小姐奪中姐后冠當年25歲,因那年筆者父親27歲請調返鄉服務,印象格外深刻。
中國小姐評審項目多,簡單講必須才貌雙全,缺一不可,雖說歲月不饒人,紅顏會老,但從舊照片可窺,張淑娟確屬氣質美女,非浪得虛名,用比較法衡量,站王鴻薇議員旁能估計其高挑好身材未變,聽優雅談吐,不愧空姐篩選出身的中姐第一名媛,對比地檢署外鬧場那新聞界罵街「名怨」,可謂貴賤立判。
辦中姐選拔是為權貴找媳婦,當年傳說甚囂塵上,的確一般販夫走卒「哈不倒」頂級美女,賣燒餅的侏儒武大郎不搭配大美人潘金蓮,一直是後人心中問號,為何不是跟武松郎才女貌呢?名列前茅中國小姐嫁入豪門的,不乏其例,最令人津津樂道才子佳人「典範」乃連戰與夫人連方瑀,因而張淑娟不免俗,但她絲毫沒沾染高傲貴氣,淡薄名利平凡做人,失婚後堅持做自己,靠專業不靠臉掙錢默默過活。
人在家中坐竟禍從天降,曾經的中國小姐后冠究竟何處惹塵埃?張淑娟與周玉蔻前生無冤今世無仇,甚至素昧平生,周玉蔻搞她的媒體事業,張淑娟素描她的畫布,彼此扯不上瓜葛,既不同行相忌,也無選舉恩怨,再怎麼烏龍,也不該憑空捏造出緋聞女主角,尚且繪聲繪影,說的有腳有手,好像自己在場「3P」似的,張淑娟滾床,那位爆料者是那顆眼睛看到的呢?情節含沙射影卻敢指名道姓,損人名節毀名譽,法庭見可沒模糊空間,舉證不出刑責難逃,兼附帶民事賠償,粗估張淑娟社經地位,行情不值億也值幾個千萬,蔻蔻姊多年積蓄填這個大錢坑應該夠,這樣判決也符合恢復原狀彌平損失民事原則。
壓根兒沒有的事,有辦法天花亂墜「臭蓋」的觀眾腦海有畫面,張淑娟除了姣好美貌足讓蔻蔻姊嫉妒,想不起那裡得罪了這位媒界驕女,美也已過去式呀!想當然蔻蔻姊口無遮攔的嬌縱來自民進黨執政嬌寵,包括標案金援,難怪百無禁忌,行徑肆無忌憚。理直氣平與理不直氣壯,我們從張淑娟及周玉蔻身上看見了成語典故。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蔡玉真,缺德指稱前中國小姐張淑娟是蔣孝嚴「晶華緋聞」女主角,查證結果女主另有其人,白狗偷吃黑狗擔罪,加重毀謗等罪成立,一審判處1年6月徒刑,二審兩被告分別改判9月、6月徒刑,直接對折與三分之一大減價,張淑娟記者會下跪聲淚俱下,控訴拿麥克風殺人魔鬼卻受輕判,高院改判所持理由是審酌過去類似案件,刑期多6個月以下,一審嚴重偏離過往量刑行情卻未說明重判具體理由為何。其實高院審判長既定心證早透露無遺,他監察委員候選資格甫遭否決同意,足見專業素養不及格,撞死醫師跟撞死無業遊民刑事罪名的確一樣,侵害者皆生命法益,基於生命等值,都論以過失殺人罪,但民事賠償金額依身價就差多了,刑事毀謗罪也該依毀謗對象社會地位,於刑法法定刑內衡量斟酌量刑輕重,張淑娟是潔身自愛前中姐,身份特殊,不實評論前科累累的周玉蔻毀謗有中姐后冠的張淑娟,難道要同罪同刑,不該特別判重一點?
案例二:「丟水球」何來刑事罪名之有?
2017年在我們立法院,驚聞抓到一名疑似受中國指使的「丟水球共諜」,因為據查該「嫌」是拿對岸獎學金的台籍陸生,接受「中資」贊助又從事反蔡政府前瞻政策,在民進黨眼裡這不是共諜什麼才是共諜。每在民進黨執政時,大家就有一種錯覺,是不是再度回到反攻大陸那保密防諜年代,台灣社會忽然諜影幢幢!
中時電子報韓姓實習記者,當年在立院審前瞻建設特別預算時,乘亂混入國民黨立委群中「助陣」向執政黨立委扔丟水球,原先秘書處誤想必是國民黨委員助理,經詳細比對後發現院內查無此人,沒得栽贓嫁禍頗為掃興之際,倒是槓上開花查獲他是「親中媒體」的實習記者,綠委更見獵色喜展開肉搜,知悉他上述身份,確認非我族類不致大水沖倒龍王廟,秘書長林志嘉毫不考慮將就其違法行為移送法辦,對此行政院態度竟是尊重處理方式。
首先行政院應該強硬回應「與本院對太陽花學生撤告見解矛盾」才是,豈有表尊重自失立場道理!另外除硬冠共諜大帽,恕筆者愚昧,翻遍刑法及特別法,實在找不到「在國會殿堂丟水球」罪名。如果認定屬「投擲或發射有殺傷力之物品而有危害他人身體或財物之虞」,勉強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罰,當天所有丟擲水球者亦該一併移送,否則就是只許立委丟水球,不許百姓跟著玩,立法院是接受請願的民意機關,人民可自由進出,況且是由立院職員光明正大合法引進,不像太陽花不速之客硬闖還霸佔,水球乃就地取材順手「借花送佛」,屬臨時起意非預謀,當天設若筆者在場也會忍不住技癢跟著丟,所以該菜鳥記者不構成非法侵入公署,也沒造成實質傷害,「反前瞻」訴求比「反服貿」更具正當性,故為「言論自由」之權利行使毋庸置疑。再者,該員非重罪現行犯或準現行犯或通緝犯,只能「函送」不能連人移送,特此糾正秘書處含糊說法。
只要跟「陸資」沾上邊且反執政黨的,民進黨政府一概視同通匪論處,結果將如故總統經國先生說的─抓個假的、跑了真的、製造個新的。欲加諸罪何患無詞,某監獄典獄長巡視牢房,撞見一受刑人作自慰動作,勃然大怒令舍房主管辦理違規,管理員答「是」,待問完筆錄才查覺找不到這條違規理由,電話請示典獄長高見,得到答案是「手握陽具態度惡劣」,獄中男女比軍中男女更難解生理需求,因為沒休假,只好自行解決,本無可厚非,但獄吏說你違規你就違規,說你沒違規你就沒違規,在那戒護管理威權「黑獄」時代,根本申訴無門。今天民進黨也抝稱學生記者「手握水球面目可憎」,指鹿為馬說他有罪就有罪,說太陽花學生無罪就無罪,黨產不就說你不當就是不當、年金說你不義就是不義嗎?但執政者可別忘了,這是民主開放社會,不是集權黑牢!
案例三:被告可以建議犯罪行為不用查?犯嫌有何立場決定要否啟動司法偵查?
首開關電視台惡例的NCC囂張主委陳耀祥,當時內閣仇恨值排名雖退居前三名外〈閣員仇恨人才濟濟〉,連探花都不是,自知520後難獲續任,已找好回校園執教鞭退路,可預見政壇雖少了一個戕賊媒體報導自由的閣員,杏壇卻要多個誤人子弟的劣品教授,國民黨希望陳主委效法「周處除三害」精神,陳耀祥嚴詞厲色否認是周處。他確實只是1/3個魚肉鄉民使壞的周處,不是2/3個殺猛虎斬蛟龍改過遷善的周處,他是明熹宗的閹黨魏忠賢,大陸流行話語說「辛辛苦苦幾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台灣歷經威權黨禁報禁,好不容易民主開放,竟被陳耀祥一夕破功,真了個黨外鬥士辛苦幾十年,一夜回到解嚴前,兩位蔣總統透過新聞局及警總箝制言論出版自由,蔡政府要求政黨與媒體退出校園,國民黨傻傻跟著民進黨掃墓,結果國民黨退,民進黨趁虛而入,這又應了大陸流行話語「國民黨十年打工一場空,民進黨一年擺攤變富翁」。
民進黨另一司法利器是「彈性運用」偵查不公開,監察院不想詳查「小芸有空嗎」,海巡不想提供衝撞大陸漁船蒐證影帶,NCC不想交出鏡電視關說證據,全推給檢察官偵查中禁公開鐵則,時任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爆料北檢檢察官辦公室像媒體菜市場,記者進進出出,某些週刊總能刊登第一手獨家消息,連檢舉吹哨者身份都被披露,實在離譜!院檢發佈通緝令,核稿的檢察長除外,拿稿命職員打字的科長,到公佈欄張貼的書記官,都是警察套交情對象,因為警方比賽抓通緝犯績效壓力大。另外警分局勤務中心〈110〉表面是機密重地,還不是允許記者常駐「守株待兔」,所以法務部長犯不著偵查不公開掛嘴頭,當成掩護綠政客神聖幌子。
民代敢爆,深喉嚨就爭相上門,主動提供「第一手獨家」,前國民黨立委邱毅曾獨領風騷,政論節目風靡一時,現在新科立委徐巧芯接手吹哨,民眾黨也漸「分佔市場」,記得香港X果日報初登台,創業也走爆料風,深諳越辛辣越賣座此道,編輯青睞腥臊聳動新聞。
曾兼不分區立委的時代力量黨主席陳椒華,於立院質詢行政院長蘇貞昌是否跟蔡總統有暗助鏡電視55頻道取TVBS而代之,且當場提出錄音檔為證,陳委員語氣平和客套,蘇院長亦簡答沒有的事,隨口表明此案「不必去查」斷然立場。沒干預片面之詞姑妄聽之,不必查言論立場則很怪,因為蘇揆疑似醜聞當事人之一,不是街頭隨機抽訪的路人甲,茲事體大類似於美國水門事件,以致相關報導政治風波餘波盪漾。「簽名甩筆」、「很多孩子走了」諸如此類無傷大雅網路貼文,政院震怒,刑事局速查速揪出「幕後」調查官及藝人,前者議處調職,後者見風轉舵裝蒜,干預鏡電視「竇娥冤屈」蘇院長竟不以為忤,豈不違背「犯我威權雖遠必誅」酷吏風格。
蘇揆後續受訪怒斥錄音亂剪接一通,辯解他說的不必去查指的是股東間糾紛應訴訟處理,不該政府來查。錄音檔若非無中生有捏造,或經「後製」變造,長達一個多小時的連續錄音,礙於立委分配的質詢寶貴時間有限,適度剪接若無蓄意斷章取義,即不涉亂剪接指控,報章雜誌也不可能對投稿來函照登,文章刊登編輯須配合篇幅刪修。
由錄音片段語音可窺測,鏡電視前董事長裴偉在股東會上「全都錄」談話,NCC審查刁難已令「蔡皇」龍顏不悅,言意是鏡電視搶頻屬「聖上旨意」,將來宰相是誰根本不影響其花落55台這一家,扼要整理裴偉前董座所要敘明的,是聖旨應已宣旨到相府轉達NCC眾卿,「蘇丞相」若真被跳過蒙在鼓裡,那恭喜丞相,賀喜丞相,干涉媒體醜聞慶幸沒你政治責任,但既經國會披露,舉國盡知務必查明真相,裴偉有無假傳聖旨,「欺君大罪」古代可是要滿門抄斬的,立委錄音檔尤該送調查局聲紋鑑識,國會言論免責權並不包括偽證誣衊元首。
省議會時代,「大師兄」蘇貞昌確實長袖善舞,辯才無礙,如今顯然寶刀老矣,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意指鏡電視風波「公開透明就死了」,的確蘇院長答詢很爛,態度很遜,關中天台戕害媒體,戕賊新聞自由令人髮指,食髓知味,死性不改又想惡整稀如晨星的藍媒TVBS,將其黃金鬧區趕往郊區,驅逐出城市蛋黃區,總統、閣揆之尊不恥下「喬」媒體頻道,牛刀殺雞大材小用,NCC吹噓守護新聞自由,正如防疫中心守護高端疫苗,恐成茶餘飯後笑柄。
洩露老爸年齡,他六0年代有一家喻戶曉節目「四頻道」,受理素人作詞譜曲,寫歌投寄電視台,四頻道顧名思義每週錄取四首,供觀眾投票比賽,最高票隔週繼續衛冕,老爸的高工導師一首《農村》入選,西裝筆挺接受主持人訪問,愛面子想求「連莊」,他掏腰包買一千張一元面額名信片,要學生分別填不同地址赴各郵筒投遞,仍「槓龜」敗北,因為第一名是廣播電台知名女DJ,已蟬聯數週連勝,足見媒體影響力之大,難怪蔡政府念茲在茲思圖染指掌控,不惜違背黨政軍退出媒體曾經信誓旦旦諾言。
國民黨不壞,選民不愛,藍營不妨有點壞又不會太壞。而令人民眼花撩亂應接不暇的執政連環爆弊,只能說選票要投給民進黨,不如拿去「餵狗餵豬」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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