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及民間組織公信力被民進黨執政糟蹋殆盡 115.4.17
政府及民間組織公信力被民進黨執政糟蹋殆盡 剴剴幼兒虐死案,引發媒體社會矚目,輿論嘩然,台北地院與高等法院兩審皆維持「重判」直接照顧的保母姐姐劉彩萱無期徒刑、宣告從刑褫奪公權終身,助紂為「虐」的妹妹劉若琳18年徒刑,另社工陳尚潔北院甫依反複從事之業務賦予較高度注意義務之過失致死,判「中間偏低」2年徒刑,本案激發兒少團體「抓狂」,多次群聚幾近歇斯底里怒吼,惡保母虐待狂行徑如《奪魂鋸》恐怖片虐殺劇情,長達一年多「養套殺」對幼孩非人折磨,瘀青掉牙惡行斑斑可考,明眼人顯而易見,稍有職業敏感度社工都能查覺有異,嬰幼兒不懂表演掩飾,與惡保母互動畏懼表情最直接,訪視社工居然選擇視若無睹,麻木不仁,這已不純粹訪查失察可以交代,已然不作為之作為共犯〈或被動幫助犯〉,小孩不是妳們生的,也非親非故,同理心被狗咬走,光站在人類憐憫心的基本角度,誰都該阻止悲劇。 不可原諒半縱容違法,業務過失致死實該判法定最重本刑5年,我若法官定為脫俗另類法官,這對魔鬼姐妹檔保母根據確鑿證據,我發誓開一審理庭就判她倆死刑,速審速決才不甩大法官的死刑釋憲宣告,二審要改判也他家的事,虐童慘劇是永遠的現在進行式,保證不會到此為止,佛心來著的司法同類們,情輕法重如清潔隊「電鍋貪污」,情重法輕如監察院公務車私用貪瀆,怎麼斟酌為宜,汝輩的愛心要多多投射在被害者,少用在加害人。 轉介個案,社工即負民刑事保證人義務,違背義務「遺棄」,即推定剴剴遭虐死與妳視死無感具相當因果關係,領薪水社工訪視個案如食安檢查,可定期定物例行檢亦可不定期不定物突檢,請問按月訪察到底都在幹什麼吃的?判刑哭訴「以後誰敢當社工」?應該說以後誰敢再讓社工轉介,誰還信任社工功能才對吧?個案狀況千百種,碰兇惡家暴之徒,女社工弱不禁風又編制手無寸鐵,泥菩薩過江自身難保,如何保護個案案主的確是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