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把百年司法糟蹋的不成人樣 115.5.12
民進黨把百年司法糟蹋的不成人樣 讀公共行政的筆者非法律本科系,但對鑽研法律倒有無限興趣,從服兵役至今積四十年之經驗,已無師自通,六法全書精通當然無法與司法官匹敵,至少「翻法條」速度比之律師也輸不到那裡去,中國歷史上最早的刑法被認為是夏朝的《禹刑》,早期刑罰種類都屬肉刑為主的酷刑,如「墨、劓、刖、宮、大辟」五刑,商周之後沿用也都此類不文明刑罰,台灣當前使用的《中華民國刑法》,係遠自民國24年元旦即已公佈施行,是對日抗戰前立的法,其間歷經56次修訂,這期間因應抗戰與剿匪戰亂,國家動盪及社會動亂,針對特定時期暨區域陸續制定懲治盜匪條例、懲治走私條例、懲治叛亂條例、戒嚴法、貪污治罪條例等等特別律法。 相由心生頗有根據,賴清德、卓榮泰、劉世芳,過去模樣不是現在這等德性,心術不正後外表變得邪惡,令熟悉他們的人感到陌生,家兄生性老實,看臉就知道「天生古意人」,師專畢業因身高標準被挑去「保送」憲兵軍種,他擔心MP軍事警察當久,眼神帶有兇神惡煞感,退伍為人師表會嚇壞小學生,的確三日不讀書會言語無味,也予人面目可憎觀感,形容或許誇張,也說明讀書可以變化人的氣質。賴政府的內閣官員逼陸配立委、議員、村長放棄中國籍,恰似死者家屬申請死亡證明與除籍,醫院及戶政事務所要求「本人」前來辦理一樣的無厘頭。 這時代,腦筋很有問題的法官存在不少,好在也不致絕大多數,中油員工二十年前申請優惠退職,獲得勞保補償但簽訂切結書,言明「於其將來再參加『各該』保險時需繳回補償金」,也就是離職後有再參加原來保險,勞保年資存續未受損失情形方須繳還補償,離職座談會營業處長也信誓旦旦要大家免擔心,只有繼續投保原來保險的才要還錢,結果二十年後中油仍對改投公保,原勞保受有損失的筆者這前員工訴訟追繳補償,吾依法抗辯主張未再投保原保險,並提處長那席話佐證,想不到法官心證認同原告解釋,所謂「再參加各該保險」乃指「再參加各種保險」及「再參加公保與勞保該兩種保險」之意,罔顧歷來判決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