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賦予大法官權力有多大? 115.2.9
憲法賦予大法官權力有多大? 應該不用找憲法權威專家釋疑,也不必勞動大腦中樞思考,用膝蓋想都知道,眾所周知司法院不是立法院監督機關,反過來講立法委員不是對大法官負責,只有立委違法情事,經偵查起訴才輪得到司法院所屬法院審判,民意代表亦非監察權彈劾對象,其失職僅由國會自律及民意監督節制,沒有移送懲戒法院問責問題,所以立法跟司法兩院關聯性不大緊密,反而司法自家法院行使審判權時,遇適用法令違憲之虞容易找上憲法法庭,立法院通過法案被現在馬上立刻送司法審查,宣告違憲胎死腹中的,從來沒有過,反而國民大會修憲延任自肥條文,曾經被解釋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無效〈釋字第499號〉,5個大法官明目張膽單挑全體在野國會議員,史上僅見缺乏可循前例。 大法官閉門造車立下死刑三審一致判決門規,明眼人一瞧便知是自我違憲的釋憲宣告,立法院集思廣益通過的三分之二釋憲門檻,任何角度分析都不致構成違憲,絲毫沒有侵犯司法權不敬之意,三分之二釋憲評議比率叫做窒礙難行高門檻的話,國內百分之九十以上議決法律早都違憲了!10>9與7>3,小學高年級生程度的算術,「包含」與「包含於」兩個數學名詞,國中程度也不難懂,歹徒說在台灣殺一兩個人不會判死刑,大法官寫裁判書效法虛構五柳先生,廳長級司法院發言人稱釋憲少一兩個大法官通融無妨,「差不多先生傳」閉著眼睛混一下就過去了,意思說釋憲水清無魚,何不混水好摸魚,新舊法都連四捨五入進位法也運用不上,憲法法庭居然敢蒙混開庭,法官或可認定搶奪為強盜,說故意是過失,但不能瞎掰5大於6,1就是1,2就是2,3乘以7等於21,大法官不能不管三七二十一答案寫22,這樣也要算答對。 違法的事誰都不能做,在那裡都不能做,所以會有「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科」平等法治說法,蔣介石想當萬年總統,好歹增訂與憲法同等效力的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藉「後法壓前法」的「授權」不受連任一次憲政限制,且請出超然獨立大法官背書「維護法統」合憲,威權如他仍遵守6年定期改選,這5位大...